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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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20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21日 08:42   阅读数:

    各单位

    为做好我校2020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结合学校校实际,现将我校2020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安排如下:

    一、填报部门

    全校相关责任部门,均需详细填报《数据采集责任部门任务分解表附件一)中所分配的表格数据

    二、进度安排

    第一阶段(928日-10月20日)学校办公室、人事处、教务处、学生处完成所分配数据表的采集工作。

    第二阶段(10月21-31日):其他行政、教辅、科研单位、各教学单位责任部门完成所分配的数据采集工作。

    第三阶段(112-13日)教发中心审核数据,各责任部门进行补充、修改、完善数据。

    第四阶段(1116-30日)教发中心完成2020年《宁夏大学本科教学状态数据分析报告》和《宁夏大学2019至2020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经校办公会议审定后,向教育部 “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提交报告

    三、填报方法

    各填报单位在《宁夏大学学基本状态数据库采集平台》上完成数据填报工作,平台登录地址为:http://202.201.128.65/login.jsp校级管理员已为各单位分别建立了“填报”和“审核”两个账号,填报人员用“填报”账号进入系统进行填报,填报完成后由部门领导用“审核”账号登录系统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系统会自动将表格提交

    四、工作要求

    (一)数据采集填报按照“自下而上,归口负责,上下结合,责任自负”的方式进行,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数据采集工作,严把数据质量关。

    (二)各责任单位填报人员及审领导按照教育部高等教育评估中心编印的《2020年数据填报指南附件二进行填报,认真阅读、领会所填报数据的指标解释含义,按照所分配的任务,按要求采集数据,各单位审核负责人要认真做好数据审核工作。

    (三)需要协助单位提供的数据项,由协助部门按照责任部门的要求和规范提交电子文档和纸质文件(需签字、盖章)交给责任部门。责任部门负责审核数据,审核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与协助部门沟通,达成一致,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四)今年无数据的表格请填写填表格情况说明》附件三)由部门领导确认签字后,在930日前将纸质版交至教学质量监控与督导办公室德勤1608室)备案。

    (五)各单位务必注意数据采集工作进度安排 ,要按各阶段工作时间节点完成数据采集。

    (六)数据采集过程中遇到问题应及时沟通。填报数据过程中交流QQ群“宁大教发数据采集”, QQ群号:895198990,联系人:陈多宁、齐菲 ,联系电话:2061194,小号6194 。

    (七)请各责任部门抓紧确定填报人员和审核领导名单,并填写《数据采集填报人员和审核领导汇总表》(附件四)于925教学质量监控与督导办公室,邮箱13895619132@qq.com

    五、培训安排

    本次数据采集人员需参加学校组织的集中培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将应用到本科教学评估、本科专业综合评价、专业认证、高校教学质量常态监测及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撰写等各项工作中,各责任部门应高度重视数据的采集和填报质量,保证采集的数据客观真实、准确无误,并按时按要求填报。

     

     

     

     

     

     

    附件:1.数据采集任务分解表

    2.2020年数据平台填报指南

    3.不需填报表格情况说明

    4.数据采集填报人员和审核领导汇总表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0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