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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夏大学2015年本科专业评估安排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6年05月20日 11:32   阅读数:

     

    各学院:

    按照学校重点工作安排,本年度将对我校本科专业开展第三轮专业评估。为做好此次本科专业评估工作,结合我校实际,对2015年我校本科专业评估做如下安排。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方针,以本科专业评估为契机,摸清底数,进一步明确办学定位和办学指导思想,加强教学中心地位,促进教学基本建设,促进教学管理规范,促进教学质量提高。

    二、评估对象

    本次评估的对象是我校未评估过的28个本科专业。名单如下:

    学院

    专业

    数学计算机学院

    软件工程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物理电气信息学院

    物理学(教师教育)

    物理学(应用物理方向)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新能源材料与器件

    网络工程

    化学与化工学院

    化学(教师教育)

    化学(分析与检测方向)

    化学工程与工艺

    资源环境学院

    地理科学(教师教育)

    环境科学

    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

    地理信息科学

    生命科学学院

    生物科学(师范)

    生物技术

    经济管理学院

    物流管理

    外国语学院

    英语

    英语(师范)

    日语

    阿拉伯学院

    阿拉伯语

    体育学院

    体育教育

    运动训练

    音乐学院

    音乐学(师范)

    舞蹈表演

    美术学院

    美术学(师范)

    视觉传达设计

    环境设计

    三、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本科专业评估领导小组

    王春秀 赵智宏 李建设 何风隽 赵明 王宏伟

    学校成立本科专业评估工作专家组

    相关学院成立本科专业评估工作小组,并上报评估小组负责人及联系人的名单及联系方式

    四、评估程序

    各学院根据宁夏大学本科专业建设与评估标准,认真组织各专业进行全面自查、自评,填写《宁夏大学本科专业评估自评表》并形成自评报告。

    学校组织评估专家组进行现场评估,召开师生座谈会,听取关于本科专业教学工作情况意见及建议,并实地检查各种教学档案,考察实践教学场所等。

    由评估专家组根据评估指标体系,结合各专业自评报告和现场评估情况,给出最后评估结果。

    五、评估结果

    评估专家组给出评估分数(去掉最高分与最低分)的平均分按降序排列,结论有:优秀、合格、待整改、不合格。其中:排在评估专业数量前30%为“优秀”,平均分为60分以下为“不合格”。

    对评估结果“优秀”且评估成绩居于前列的专业,每个专业划拨1万元专项经费用于支持优势、特色专业的建设,并对该专业申报的本科教学工程项目、教学改革项目等给予优先推荐。专项支持专业建设比例不超过当批次接受评估专业数量的30%

    按照《宁夏大学本科专业设置与管理办法》第七章第二十条的规定,对评估结果为“待整改”的专业暂停招生,经申请复评合格后恢复招生,复评不合格或未申请复评的予以撤销;评估结果为“不合格”的专业予以撤销。

    学校根据评估结果,进行新一轮专业结构调整,对待整改专业所在学院不允许当年申请增设新专业,停招专业的任课教师需要经过培训合格后转至其他专业任教或转岗,目的是进一步完善专业发展良性竞争机制,提升专业建设整体水平。

    六、工作进度安排及工作内容

     

         

    第一阶段

    2015.4.10-2015.4.24  

    自评阶段

    1.学校召开专业评估部署会。

    2.各学院成立本科专业评估工作小组,学习《宁夏大学本科专业评估方案》,研究指标体系,领会文件精神。

    3.摸清家底,据实填写《宁夏大学本科专业评估自评表》及撰写自评报告,整理完善支撑材料。

    4.各学院在2015424前将附件2(该专业在岗专职教师情况登记表、教学成果及教学质量奖项汇总表、学生获校级以上奖励情况汇总表、学生大学生创新实践项目一览表)的电子版发至邮箱zzh8361@163.com

    5.各学院在2015424前将“宁夏大学本科专业评估自评表”(附件3)及“自评报告”(附件4)两份纸质文件打印10份并加盖公章后交A区办公主楼710办公室,同时将两份份文件的电子版发至邮箱zzh8361@163.com

    第二阶段

    2015.5.4-2015.5.24

    评估阶段

    学校本科专业评估工作专家组在学院院开展以下工作:

    1.召开学生座谈会。

    2.召开专业教师座谈会。

    3.查阅并对照自评报告核对相关档案材料,考察相关专业的仪器设备、课程建设、教学管理、实习实训等内容。

    4.专家组沟通交流,根据听、看、问、查结果,给出专业评估反馈意见。

    第三阶段

    2015.5.25-2015.6.10

    公布结果阶段

    专家组需要于531日前完成本次专业评估报告,并交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A区办公主楼710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zzh8361@163.com。中心将评估报告提交学校学术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公布专业评估结果。

    七、工作要求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专业评估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各学院要认真组织全体教师学习有关文件,准确领会精神和要求,进一步提高对专业评估重要性的认识,扎实做好自评自建工作。

    以评促建,重在建设。各学院要通过这次专业评估,明确目标,摸清“家底”,找出差距和不足,凝练专业优势和特色。

    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学院要根据学校的总体安排,科学制定方案,成立评估工作小组,加强组织领导,责任到人,确保任务落实。

    八、说明

    对于2014年新增专业,但未招生的外国语学院的俄语专业、体育学院的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不在本次评估之内。

    附件

    1、宁夏大学本科专业评估方案

    2、专业任课教师情况登记表

    3、宁夏大学××学院××本科专业评估自评表

    4、宁夏大学××学院××本科专业评估报告

     

     

    教务处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二○一五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