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做好我校2020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结合学校校实际,现将我校2020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安排如下:
一、填报部门
全校相关责任部门,均需详细填报《数据采集责任部门任务分解表》(附件一)中所分配的表格数据。
二、进度安排
第一阶段(9月28日-10月20日):学校办公室、人事处、教务处、学生处完成所分配数据表的采集工作。
第二阶段(10月21-31日):其他行政、教辅、科研单位、各教学单位等责任部门完成所分配的数据采集工作。
第三阶段(11月2-13日):教发中心审核数据,各责任部门进行补充、修改、完善数据。
第四阶段(11月16-30日):教发中心完成2020年《宁夏大学本科教学状态数据分析报告》和《宁夏大学2019至2020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经校长办公会议审定后,向教育部 “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提交报告。
三、填报方法
各填报单位在《宁夏大学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采集平台》上完成数据填报工作,平台登录地址为:http://202.201.128.65/login.jsp。校级管理员已为各单位分别建立了“填报”和“审核”两个账号,填报人员用“填报”账号进入系统进行填报,填报完成后由部门领导用“审核”账号登录系统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系统会自动将表格提交。
四、工作要求
(一)数据采集填报按照“自下而上,归口负责,上下结合,责任自负”的方式进行,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数据采集工作,严把数据质量关。
(二)各责任单位填报人员及审领导要按照教育部高等教育评估中心编印的《2020年数据填报指南》(附件二)进行填报,认真阅读、领会所填报数据的指标解释含义,按照所分配的任务,按要求采集数据,各单位审核负责人要认真做好数据审核工作。
(三)需要协助单位提供的数据项,由协助部门按照责任部门的要求和规范提交电子文档和纸质文件(需签字、盖章)交给责任部门。责任部门负责审核数据,审核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与协助部门沟通,达成一致,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四)今年无数据的表格请填写《不需填表格情况说明》(附件三),由部门领导确认签字后,在9月30日前将纸质版交至教学质量监控与督导办公室(德勤楼1608室)备案。
(五)各单位务必注意数据采集工作进度安排 ,要按各阶段工作时间节点完成数据采集。
(六)数据采集过程中遇到问题应及时沟通。填报数据过程中交流QQ群“宁大教发数据采集”, QQ群号:895198990,联系人:陈多宁、齐菲 ,联系电话:2061194,小号6194 。
(七)请各责任部门抓紧确定填报人员和审核领导名单,并填写《数据采集填报人员和审核领导汇总表》(附件四)于9月25日前报教学质量监控与督导办公室,邮箱:13895619132@qq.com。
五、培训安排
本次数据采集人员需参加学校组织的集中培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将应用到本科教学评估、本科专业综合评价、专业认证、高校教学质量常态监测及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撰写等各项工作中,各责任部门应高度重视数据的采集和填报质量,保证采集的数据客观真实、准确无误,并按时按要求填报。
附件:1.数据采集任务分解表
2.2020年数据平台填报指南
3.不需填报表格情况说明
4.数据采集填报人员和审核领导汇总表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0年9月17日